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一、招聘计划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服务中心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就业协理员2名,从事劳动就业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汉源县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我县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高海拔地区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五)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六)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七)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八)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二)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会基本的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使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1.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期满;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通过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其他途径实现就业;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5.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况等。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2026年9月14日—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人社局4楼4-5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全部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和人员确定
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六、享受待遇
岗位工资:按雅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前执行2200元/月);
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五险),个人部分需自行承担。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5-4225926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