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
2.补贴标准:见习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前执行2200元/月),补贴期限为见习期。
3.申领流程:就业见习基地持申报材料到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现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就业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4.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5.受理机构: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835-42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