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平台企业首次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按照平台企业单位缴费额的10%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二)补贴对象:平台企业。具体是指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实际开展外卖、快递业务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按单位缴费部分的10%给予补贴。
(四)办理时限:2027年3月31日前。
(五)受理机构: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835—422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