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竣工投产的企业,期间新招用员工在100人及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新招用员工人数给予企业招工激励。其中:新招用员工人数100人—199人的企业奖补5万元;200人—299人的企业奖补10万元;300人—399人的企业奖补20万元;400人及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奖补标准增加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补贴对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竣工投产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新招用员工人数100人—199人的企业奖补5万元;200人—299人的企业奖补10万元;300人—399人的企业奖补20万元;400人及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奖补标准增加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办理时限:2027年3月31日前。
(五)受理机构: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835—4226771。